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学位XX工作,根据《XX国学位条例》及《XX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XX的指导
1。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XX完成学位XX。指导教师一般应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联合担任,校内导师1名,校外导师1名,校内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校外导师协助校内导师共同完成研究生的培养任务。
2。 校外导师由学院遴选,报研究生处审查备案并颁发聘书。校外导师应是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业务部门负责人,在本学科相关研究领域,研究成果达到学校对硕士研究生导师的条件要求。 二、XX的选题
1。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后,即可由学院安排XX性教学,并在导师指导下开展选题及学位XX研究工作。
2。 XX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本专业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 三、XX的开题
1。 凡进入XX阶段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应撰写《XX科技大学硕士学位XX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选题依据(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国内外研究动向及进展);课题的研究内容与方法;课题工作计划及阶段进度;课题研究工作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拟解决的方法和措施;预期结果等。开题报告后需附一定数量的中、外文,其中理、工、农、医类不少于40篇,其他学科门类不少于50篇。
2. 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由学院主管领导负责,以专业学位类型(或专业领域)成立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评审小组,聘请校内外本领域和相关领域专家3—5人组成,其中组长1名.
3。 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应对报告的选题、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做出评价,提出是否通过开题或进一步修改XX,填写《XX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XX开题报告成绩评定表》.开题报告成绩低于70分者,视为未通过,须填写《XX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XX重新开题申请表》,重新申请开题。
四、XX的中期检查
1。 学位XX工作开展半年后进行中期检查,研究生填写《XX科技大学硕士学位XX中期检查情况表》。
2。 中期检查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对学位XX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并向导师及中期检查评审小组汇报已完成的工作内容和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对下一步工作的计划和应继续完成的研究进行论证。
3. 中期检查评审小组应对XX工作进展情况、课题阶段性成果、研究与XX能力等做出评价,提出是否通过中检或对后续研究提出建议,填写《XX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XX中期检查成绩评定表》.成绩低于70分者,视为未通过,须填写《XX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XX重新中检申请表》,重新申请中检。 五、XX的形式和质量 1. XX类型
学位XX类型可采用研究类(应用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试验研究)、设计类(规划设计、产品设计、工程设计、工艺设计、设计)、技术类(产品开发、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新品种培育或推X)、软件类(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项目管理类(设备管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调研(查)类(生产调查、市场调查、XX调查)等. 2. XX形式
XX形式可以是研究XX、设计或产品说明书、项目论证报告、案例分析、调研(查)报告等;医学类专业也可以是病理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等。 3. XX质量
① 学位XX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先进性,有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新思路或新方法,能体现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XX效益。
② XX总字数不低于2万字,其中主体部分(指研究生直接参与试验、设计、调查等完成的内容)不低于1万字,摘要500~800字,理、工、农、医类不少于40篇,其他学科门类不少于50篇。
③ 学位XX的格式要求参照《XX科技大学硕士学位XX格式的暂行规定》执行。 六、XX评阅及答辩
1.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学位XX答辩。申请学位XX答辩的研究生应提前与学院及
指导教师联系,提出答辩申请,依《XX科技大学研究生XX答辩及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流程》准备,并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评定材料清单》的相关表格。 2。 所在学院审查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及其成绩是否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必修环节是否均已完成,XX工作时间是否合乎要求等.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处提交XX电子版供XX复制比审查.
3。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XX初稿,经研究生处复制比审查合格者,可提交评审。研究生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学院提交学位XX两份,由学院送有关专家评阅(盲审).参与评阅的专家应有两位,其中至少有一位本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校内外导师不得作为XX评阅人.
4。 XX评阅人应根据学位XX要求对XX是否达到硕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XX的修改要求,XX修改后经导师签字同意,方可向学位评定XX提出申请答辩。如有1位或1位以上评阅人认为被评定的XX未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时,申请人必须延期答辩,XX修改后,重新提交复评,XX修改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 5。 学院应在XX答辩前半个月,将XX送交XX答辩XX成员。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XX由5位(含)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人是本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报学院学位评定分XX审批.答辩XXXX由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主持答辩工作。指导教师不作为答辩XX委员.答辩XX设秘书一人,负责作好答辩记录、综合XX评语、起草答辩决议书。 6。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XX答辩会议程序如下:
① 学院领导或委托人宣布答辩XX成员及秘书名单,并宣布答辩开始; ② 答辩XXXX主持答辩过程;
③ 答辩人汇报学位XX的主要内容(汇报时间一般不宜超过40分钟); ④ 答辩XX成员向答辩人提出问题,答辩人回答问题;
⑤ 答辩XX举行会议,在审核研究生XX治表现、业务情况、学位课程学习成绩等方面后,依据导师和评阅人评语以及答辩情况,给出评语并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经XX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XX; ⑥ XX宣布决议; ⑦ 答辩结束。 答辩时秘书要做好记录。
⑧ 硕士学位XX答辩不合格者,在XX修改和完善后可提出重新答辩申请.经学位评定分委员XX意后,方可重新组织答辩,但答辩次数不能超过两次. 七、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XX工作参照此规定执行。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九、本规定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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