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款及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序单单价 金额 订做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号 位 (元/米) (元) 周期 详见清单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备注 税金由需方承担。 第二条:质量技术标准 1、所订产品按国家相关规定-XB/Q标准生产、检验和验收。
2、超出相应国标以外的特殊产品订货,需方应在附件中注明具体要求,由供方试制和开发生产。 3、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由承担运输方负责,货物在交付需方后到敷设安装前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损坏,由需方负责。
4、需方在安装敷设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操作安装规程进行安装敷设,违章敷设责任自负。
第三条: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需方应按相应产品标准中的检验条款进行验收。
2、交货后五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需方已认定供方提供的产品符合要求。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到站费用负担:汽车运输由供方负责。 第五条:包装物种类及回收
1、电缆或超长橡、塑线用铁木盘包装。铁木包装盘依据不同规格收取需方押金,使用完后依据其损伤程度给予50—100%的退盘金。
2、其它特殊要求的包装及包装费用应在附表中规定详细。 第六条:合理情况(含下列情况的产品):每一规格的交货长度不得超过或小于订货长度2米。 第七条:结算方式和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需方必须向供方支付 万元,作为订金,供方收到订金后合同生效。交(提)货的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
2、预付30%的货款,货到工地现场后付清全部货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需方赔付总货款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向供方赔付总货款每日万之五的违约金。 第九条: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优选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提起诉讼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 份,供需双方各执 份。 供方名称(章): 需方名称(章): 地址: 地址: 供方法定代表人: 需方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纳税人登记号: 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行: 开户帐号: 账号: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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