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目录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第六部分 第七部分 第八部分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化学品英文名称: 技术说明书编码: 生产企业名称: 地址: 1,3-丁二烯 1,3-butadiene 21 化学品俗名: 英文名称: CAS No.: 106-99-0 联乙烯 化学品名称 成分/组成信息 危险性概述 急救措施 消防措施 泄漏应急处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第九部分 第十部分 第十一部分 第十二部分 第十三部分 第十四部分 第十五部分 第十六部分 理化特性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毒理学资料 生态学资料 废弃处置 运输信息 法规信息 其他信息 生效日期: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1,3-丁二烯 含量 ≥99.5% CAS No. 106-99-0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本品具有麻醉和刺激作用。 急性中毒:轻者有头痛、头晕、恶心、咽痛、耳鸣、全身乏力、嗜睡等。重者出现酒醉状态、呼吸困难、脉速等,后转入意识丧失和抽搐,有时也可有烦躁不安、到处乱跑等精神症状。脱离接触后,迅速恢复。头痛和嗜睡有时可持续一段时间。皮肤直接接触丁二烯可发生灼伤或冻伤。 慢性影响:长期接触一定浓度的丁二烯可出现头痛、头晕、全身乏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恶心、心悸等症状。偶见皮炎和多发性神经炎。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健康危害: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眼睛接触: 吸入: 食入: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接触热、火星、火焰或氧化剂易燃烧爆炸。若遇高热,可发生聚合反应,放出大量热量而引起容器破裂和爆炸事故。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危险特性: 有害燃烧产物: 灭火方法: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 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应急处理: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卤素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操作注意事项: 储存注意事项: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MAC(mg/m3): 前苏联MAC(mg/m3): TLVTN: TLVWN: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 呼吸系统防护: 100 100 OSHA 1000ppm; ACGIH 10ppm,22mg/m3 未制定标准 气相色谱法;溶解解吸-气相色谱法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 身体防护: 手防护: 其他防护:
必要时,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穿防静电工作服。 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pH: 熔点(℃): 沸点(℃): 分子式: 主要成分: 饱和蒸气压(kPa): 临界温度(℃):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闪点(℃): 引燃温度(℃): 溶解性: 主要用途: 其它理化性质:
无意义 415 245.27(21℃) 152.0 -108.9 -4.5 C4H6 无色无臭气体。 相对密度(水=1):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分子量: 含量≥99.5% 燃烧热(kJ/mol):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爆炸上限%(V/V): 爆炸下限%(V/V): 16.3 1.4 2541.0 4.33 0.62 1.84 54.09 溶于丙酮、苯、乙酸、酯等多数有机溶剂。 用于合成橡胶ABS树脂、酸酐等。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LD505480mg/kg(大鼠经口);LC50285000mg/m3,4小时(大鼠吸入);人吸入1%,轻度反应、头痛、口干、嗜睡等;人吸入17.6g/m3×8小时,上呼吸道刺激反应;人吸入11g/m3×6小时,眼粘膜轻度刺激。 大鼠吸入30mg/m3,81天,造血功能亢进,心肌和肾脏有轻度退行性变 强氧化剂、卤素、氧。 受热、光照。 急性毒性: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对鱼类应给予特别注意。还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UN编号: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包装方法: 21022 1010 052 钢质气瓶。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耐压液化气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卤素、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用焚烧法处置。 运输注意事项: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1 类易燃气体。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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