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去世了,房子过户到老婆名下:1、如果是遗嘱继承的,老婆向提供给相关部门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以及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即可申请房屋过户登记;2、如果是法定继承的,由老婆与其他继承人携带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继承过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有没有丈夫把房产无条件转到妻子名下具有法律效率的文件?
婚姻期间房产的更名需要夫妻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离婚后房产怎样变更名字,离婚后房产怎么过户到一方名下
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后,应当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1、对于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生效的《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证》,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2、对于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丈夫去世丈夫的婚前财产妻子有份吗
婚前财产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丈夫去世后,有遗嘱表明财产分给妻子的,妻子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妻子是可以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丈夫的婚前财产的。
丈夫去世妻子能继承多少遗产
一、丈夫去世妻子能继承多少遗产
丈夫去世后,妻子可以继承多少遗产份额,首先取决于丈夫生前有没有设立遗嘱,如果生前有设立遗嘱,那么会依据有效遗嘱继承处理。如果没有设立遗嘱,那么依照法定继承,由其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割遗产。所以,妻子可以继承多少份额取决于丈夫是否设立遗嘱以及丈夫的继承人有多少位。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配偶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所以在法定继承情况下,妻子对丈夫个人合法财产享有继承权。
二、法定继承人怎么分配遗产?
同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遗产分配应当均等,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3、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1)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2)不尽扶养义务;
(3)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再婚后,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享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其中一方将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另一方的遗产。但是这种情况仅针对法定继承而言,如果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或立有遗嘱,则他遗留的财产只能按照协议或遗嘱的内容进行处理。
根据规定,被继承人去世前未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去世后其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分割。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则可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债务人死亡没遗产可以告继承人吗?
一、债务人死亡没遗产可以告继承人吗?
1、债务人死亡没遗产不可以告继承人,遗产自然就归属于继承人,而遗产是债务人,即被继承人全部财产上的权利、义务。
由于债务人的债务未得到清偿,在这些遗产上,债权人的债权及继承人的遗产继承均要从这些财物中实现。那么自债务人死亡开始,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继承人之间就存在着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既然双方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那么债权人就有权直接起诉遗产继承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欠款人死亡了是否可以向其家人要债
首先要看债务人的近亲属是否对已死亡的债务人生前所负债务承担清偿义务,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首先,要区分死者所负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是债务人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共同债务是债务人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及为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又分为夫妻共同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由债务人本人偿还,债务人死亡的,用债务人的遗产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家庭共同债务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
在当代的社会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之下,遗产的继承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还是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的,比如说放弃继承或者是根本就没有遗产可以继承,那么继承人肯定是不需要承担相信的责任的,这个时候对于债权人来说也不能够关于债务方面的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继承人。
丈夫去世后夫债妻子是否需要还
1、如果确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丈夫去世后,可以用丈夫的遗产部分来清偿这部分的债务,不足清偿的,需要承担连带清偿债务。自愿承担偿还债务的不作限制。2、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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