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中,债务人拒不向管理人交出财产或者账簿的,法院可以依法强制其交出。同时,对于拒不交出的债务人及其责任人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时有哪些强制措施?《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六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隐匿财产、会计账簿等资料的,人民法院除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对其处理外,还应责令被执行人交出隐匿的财产、会计账簿等资料。被执行人拒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搜查措施。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以上是关于破产案件中债务人拒不向管理人交出财产和账簿能强制履行吗?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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