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违反公共安全管理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违反公共安全管理的法律责任:
1、承办人擅自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规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活动,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2、未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公安机关取缔。经营性活动无违法所得的,对承办人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现场经理处以罚款;
3、承办人擅自将大型群众性活动转让给他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活动,对承办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转让承办人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4、承办人出售门票或者出具工作证超过核定数量影响公共安全的,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活动,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5、承办人或者场所经理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治安案件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承办人不得在2年内申请举办类似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治安管理人员、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6、违反国家规定,制造、销售、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二、什么是劣药按劣药论处的有哪些
是指某些药品使用后,对身体健康造成不同程度损害的或虽无损害但使用后却达不到治疗目的而延误病情的某些药品。劣药是指那些药品本身发霉、生虫、变质、变性,失去正常疗效却仍做为正常药品进行销售或给病人使用的药品。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按劣药论处的情形有:1、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2、被污染的药品;3、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4、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5、超过有效期的药品;6、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7、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属于以上情形的,都是应当按照劣药来论处的。
三、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属什么行为
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属于违规行为。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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