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作废规定及操作方法:已做抄税需红冲,不能直接作废;未做抄税可在系统直接作废,记得收回全部联次并标注作废;跨月作废需输入发票代码;开具红字发票后进行账务处理。发票次月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规定,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作废需在防伪税控系统处理数据电文并在纸质发票上标注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法律分析
已经做了抄税的话,需要做发票红冲,不能直接作废
没有做抄税的可以直接在系统做作废,打开发票作废,查询到要作废的发票,点击作废既可以作废,记得收回全部联次,并标准作废字样。要是已经做了抄税的话,需要做发票红冲,不能直接作废,收回全部联次后,普票选择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开具,专票要先做红字发票信息申请后开具。
发票怎么作废
1、当月发现错误的,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发票,双击,然后点击作废就可以了。
2、根据需要可以重新开具新发票,注意作废的发票联次要齐全,然后盖上公司统一的发票作废章。
3、如果是需要跨月作废的发票,需要在税控系统中输入发票代码。
4、然后开具红字发票,最后账务处理的时候把收入红冲掉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发票次月能不能作废
发票次月是不可以作废的。当月发票开具错误,可以作废,但是对于隔月发票,不能直接作废,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结语
发票作废需根据具体情况操作。若当月发现错误,可在税控系统中作废并重新开具新发票,注意联次齐全并盖上作废章。隔月发票不能直接作废,需开具红字发票。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需在防伪税控系统中按作废处理,并在纸质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应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请妥善处理发票作废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税务机关在发售发票时,应当按照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管理费,并向购票单位和个人开具收据。发票工本费征缴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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