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服务对象为具有浙江省户籍或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常住的夫妻,计划生育首胎和二孩的,只要还未办理生育登记的无需再到政府部门申请登记,可以直接登录浙里办APP,具体操作需要查看相关程序。填写的生育登记信息在初审通过后,填写人能在3个工作日内查询到或收到是否成功进行生育登记的结果状态通知。符合政策的,签发“电子生育服务证”,填写信息不符的或无法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核实的,不能进行生育登记。针对未能在网上成功进行生育登记的,可直接到夫妇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级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或村(居)委会进行现场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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