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标准是夫妻婚前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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