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担保人和保险公司都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而存在的,但是二者在实质上有所不同。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提供保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主要作用是为债权人提供担保,以保证债权人的权益不受损失。而保险公司则是一种以收取保险费为基础,承担一定风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抚慰或其他利益的商业机构。保险公司主要作用是为被保险人提供风险保障,以应对可能遭受的损失或风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担保是一种合同,担保人承担以自己的财产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保险合同是以保险人收取保险费为条件,承担保险责任,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抚慰或其他利益的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条: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如不能就保证承担责任的方式达成协议,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按照担保的方式履行担保责任。
以上是担保人和保险公司的区别和联系的法律分析及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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