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在哪些情况下,企业可以要求延长试用期呢?劳动法中没有具体的明文规定,但是一般来说,延长试用期都建立在这几种情况下:
1、劳动者表现平平,企业感到在原本约定的试用期内,没能对其工作能力进行全面掌握,于是希望适当延长其试用期再考察一段时间。
2、企业对劳动者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因,但是企业由于各种原因,一时招不到更合适的人员进行替补,在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延长试用期至企业找到合适的替补人员。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请假时长或次数太多,使得企业无法对其进行正常的考核,故而希望延长试用期。
当满足了上述条件和前提后,企业就可以和劳动者签署延长试用期的书面文件,载明变更内容,双方当事人在协议文本上签字盖章予以确认。除此之外,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保存,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变更分级分为哪三级
一般情况下,双方必须履行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但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在满足以下的条件的情况下,劳动合同也是可以做出一定的变更的:
第一、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提出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予答复。
第二、承诺:合同另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者是不同意变更。
第三、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的协商,取得一致的意见后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新劳动法试用期的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6)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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