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两份合同应该以后面那份合同为准。在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如果两份合同存在冲突点,那么一般以最后签订的合同为准。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合同没生效但实际履行是否存在效力
合同未生效但是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所以如果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合同义务,而对方已经接受该履行的,合同就成立。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应该如何判定补充协议效力
判定补充协议效力的标准:
1、两份合同都有法律效力。如果内容相互冲突,后面的合同可以推翻之前的合同约定。如果主合同的原条款仍然以主合同为准,则补充合同的存在将失去意义;
2、主合同和补充合同一般不同时产生,会有时差。主合同的成立时间在前面,补充合同的成立时间在后面。这是补充合同产生的时间规律;
3、补充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是主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的,没有补充合同,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合同,这与主合同有更基本的关系。因此主合同更加准确。
三、购房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购房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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