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直以来对于城镇的旧房大多都是以旧城区改造、拆迁为主,所以城市居民都对于城镇的旧房都极为重视,不过随着旧宅改造新政出台之后,城市也将会迎来“旧改”时代,将会对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服务类设施以及住房环境等进行改造,比如外墙粉刷、内部公共区域返现、水电气、网络改造等,除此之外,还将会大力物业、停车位以及养老、托育等基础设施建设,进而改善老旧住房区域的基本生活问题,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农村旧房也一直是农村居民最为关心的问题,近些年随着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开展,国家也在积极通过危房改造、闲置住房、倒塌房屋整治等,推动农村旧房改造,而随着2021年村庄规划工作的开展,国家也明确指出要改善农村居民的住房环境,通过危房改造、抗震房屋改造等改善农村居民住房质量,同时还将会推动农村村容村貌建设,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同时还将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而改善农村居民的住房质量和住房环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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