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主要涉及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未尽责任,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民事法律纠纷。主要包括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纠纷和医疗产品责任纠纷。
法律分析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的民事法律纠纷,主要分为: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纠纷和医疗产品责任纠纷。
拓展延伸
医疗事故赔偿制度及其法律适用
医疗事故赔偿制度及其法律适用是指对医疗事故引发的责任纠纷进行赔偿的制度,并探讨了该制度在法律上的适用情况。医疗事故赔偿制度是为了保护患者权益和维护医疗秩序而建立的,旨在通过赔偿来弥补患者受到的损害。在法律适用方面,需要考虑医疗事故的定义、责任的划分、赔偿的标准和程序等问题。同时,还需要考虑医疗机构的责任、医生的职业责任、患者的权益保护等因素。医疗事故赔偿制度及其法律适用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领域,需要综合考虑医疗、法律、伦理等多个因素,以确保公正、合理的赔偿结果。
结语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指医疗过程中因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民事法律纠纷。主要包括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纠纷和医疗产品责任纠纷。医疗事故赔偿制度及其法律适用是为了保护患者权益和维护医疗秩序而建立的制度。在法律适用方面,需要考虑医疗事故的定义、责任的划分、赔偿的标准和程序等问题,确保公正、合理的赔偿结果。这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领域,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以维护公众的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过错原则】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过错推定原则】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无过错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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