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者可向劳动局投诉,也可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若未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支付,并加付赔偿金。情形包括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未支付加班费、未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维权工具:保护工人权益的法律手段
工人在面临工资拖欠问题时,可以利用各种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工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他们介入调查并解决问题。其次,如果工厂仍然拒绝支付工资,工人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通过法院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工人还可以寻求工会的帮助,工会可以代表工人与工厂进行协商,并提供法律援助。另外,工人还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工厂的不公行为,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压力。综上所述,工人在维护自己权益时,可以利用各种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工人在面临工资拖欠问题时,有多种法律手段可保护自己的权益。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工会可提供协商和法律援助。媒体曝光可引起社会关注和压力。工人可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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