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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诉讼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2024-04-16 来源:星星旅游

个人债务起诉要提供起诉书、债务关系成立证据、身份证明等材料;个人债务纠纷举证要求原告提供债权证据、履行义务证据、担保人或介绍人信息等,被告提供债务履行或变更证据,但伪造材料将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一、个人债务起诉要提供哪些资料

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起诉书、债务关系成立证据、身份证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个人债务纠纷怎么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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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2、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结语

根据以上要求,个人债务起诉需要提供起诉书、债务关系成立证据和身份证明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第120条的规定,起诉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照规定的形式进行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借款人应提供债权凭证和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在个人债务纠纷中,原告需要提供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以及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被告需要提供证明债务已履行或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提供伪造、欺骗性质的证据将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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