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文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范围内的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超过了申报债权的期限没有申报的,债权人可以起诉,但是如果经审理查明为逾期未申报债权后,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其诉讼请求。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申报债权的期限最长是多久
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有期限的,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1、债权人应当自收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2、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限为多久呢
最短不得少于三十天,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务人申报债权期限需要多久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期限为多久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也就是说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债权人知道撤销事由发生后的一年内或者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 该内容由 文永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