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辅警是无权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的。因为交通辅警没有执法权限。辅警只能配合正式的执法人员执法,或者是做一些辅助的工作,不得对有违法行为的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辅警的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 交通辅警工作职责有:
1、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2、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3、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4、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重要情况;
5、接受群众求助。
6、协助交通民警进行公路巡逻,维护辖区内公安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7、执行上级交办的其他非执法工作任务。
8、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活动;
9、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辅助性警务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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