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没有具体数额规章。依据《最高人民大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之规章,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应当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以及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来综合确定。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具体考虑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章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法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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