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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保候审时,是否需要提供谅解书?

2020-03-24 来源:星星旅游

刑事诉讼法规定,只要符合条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重疾、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但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的,以及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被羁押的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也有类似规定。

法律分析

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办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第八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条件是否可以豁免谅解书的要求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涉案人员可以在取得法院批准后,暂时离开看守所或拘留场所,并按照一定的条件进行监管。而谅解书是双方当事人在民事纠纷中达成的一种和解协议,用于解决纠纷并达成共识。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包括履行法律规定的担保责任、不逃避侦查和审判、不干扰证人和证据、不再犯罪等。因此,取保候审条件一般不会豁免谅解书的要求。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程序的一种特殊措施,而谅解书是民事纠纷解决的一种方式,两者的适用范围和目的不同。因此,在取保候审过程中,仍需履行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而无法豁免谅解书的要求。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进行办理。取保候审是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涉案人员暂时离开看守所或拘留场所,并按照一定条件进行监管。取保候审条件包括履行担保责任、不逃避侦查和审判、不干扰证人和证据、不再犯罪等。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程序的特殊措施,与谅解书的要求不同。因此,在取保候审过程中,仍需履行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无法豁免谅解书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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