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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朋友借我钱,到期不还怎么办?

2022-12-16 来源:星星旅游

借钱给朋友,朋友不还钱的,出借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处理,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则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朋友借了钱现在不还?

朋友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协商方式: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申请支付令也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朋友的信用卡借的钱没有欠条,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的,有以下几种方式:1、保留朋友欠钱的证据,没有证据的,可以让朋友补写借条证明借贷关系,或者搜集固定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承认借贷关系的录音等;2、与朋友协商设定抵押物;3、借款数额较大且对方没有偿还意图的,且借款时间在诉讼时效内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有个朋友借我的钱好几年了,到现在还不还?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首先,朋友借钱不还,只要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出借人就可以在诉讼时效内起诉还钱。并且,在诉讼时效内可以随时起诉,不受其他时间限制。其次,向法院起诉时,要确定诉讼时效,而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1、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内。比如,一般人借钱会说好几时还钱,并且会说明具体到什么时间内还,过了那段时间没还的,出借人就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了。2、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从债权人要求还款之日起计算三年内。因为双方都没说过几时还钱,所以就从出借人主动要求还钱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并且也是三年的时间。如果三年时间内一直有向对方起诉还钱,那么只要提供证据表明有在诉讼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不过最长不超过20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朋友借了我五年的钱就是不还怎么办

法律分析:别人借钱不还,可以起诉要求还款。请先保存相关证据,例如对方的身份证号或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记录等,然后提起诉讼。在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方面。准备索赔时,请检查是否有还款期限,如果有还款期限,您最好在还款日期到达后的三年内提出还款请求。如果还款日到期三年后没有提出还款请求,则诉讼时效经过,丧失胜诉权。如果没有还款期限,则当事人可以在合理的催告期后随时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别人借走了我的钱,不还,我要起诉

别人借钱不还,当事人要起诉的,应当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且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该内容由 刘家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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