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判处死刑后,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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