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交付价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不能认定为定金2、 定金价款不实际交付,定金合同不成立,且定金数额不能超出主合同标的的20%3、 签了认购协议又反悔,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4、 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二者只能择一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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