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二次补充侦查,时间最长也是一个月,就必须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只可以退侦二次。
补充侦查,是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卷中的证据,存在不足,需要补充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 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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