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期间不能离开居住地,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可能会被撤销取保候审,重新被拘留。被取保候审期间如需离开居住地,必须向取保监管单位提出申请,并经过批准。如果被批准离开居住地,还需要提供保证人,并按照规定做好签订保证书的手续。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不得离开居住地,不得前往案件所在地以外的地方,不得参加与案件有关的集会、游行、示威和其他社会活动。”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如有必要离开居住地的,应当向取保监管单位提出申请,并经过批准。批准离开居住地的,必须凭许可证,向公安机关申请出入境证件或者在中国境内移动的证件。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居住地的,取保监管措施应当被撤销,重新被拘留。”
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取保监管单位应当安排专人监管被取保候审的人,核实该人所提供的有关身份、签证或者居留证件的真实性,向其发放许可证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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