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变更名称和经营范围需要的资料有企业董事会决议;有关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营业执照正、副本;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八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为市场主体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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