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取保候审的人被暂时限制人身自由,但在执行监管义务的期间,仍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如出庭、提供证据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于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出庭,进行认罪认罚等活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取保候审人的相关义务,包括不得离开指定居住地、不得影响案件调查、不得与他人勾结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预审、审判机关或者被依法指派的特定机构应当对预审、审判、教育等期间的未成年犯罪人予以监管和辅导,促使其改恶从善”。
结论:被取保候审的人即使已经被释放,仍需要遵守相关监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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