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涉嫌犯罪不是一定犯罪,只有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后,判决是否有罪,其他任何人、任何机关都没有权力确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某一人是否有罪。因此,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在表述“犯罪”的时候,前面要加上“涉嫌”两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从保障人权出发,在侦查、检察阶段,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统称犯罪嫌疑人涉嫌XX犯罪。最后犯罪嫌疑人是否构罪,构成什么罪,须经法律依法判决。有罪的,经判决生效后,犯罪嫌疑人被称为罪犯;无罪的,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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