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能自己开发票,可以找税务厅代开。
具体方法如下:到主管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份;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2.需报送的资料付款方对所购物品品名、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购销合同。
一般纳税人(包括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作废:当月、未抄税、未认证或认证不符(如数据未进入发票管理新系统等情况)三个条件。还有一个重要条件:发票联、抵扣联要退回。如果发票跨月,不能作废,只能冲红。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错误可即时作废,如果跨月了不能作废,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再开具正确蓝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发票税率(征收率)开具错误又跨月了,不能完成正常申报,纳税人应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按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次月开具红字发票,再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如形成多缴税款,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也可留抵后期应纳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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