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形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那么此时应该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3)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
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
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这就可以很好的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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