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一般因情况而定:
1、侮辱他人一般属于治安违法行为。一般辱骂行为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构成民事侵权责任,应按相关法律的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如果情节严重如手段恶劣的、侮辱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如被害人不堪侮辱自杀的,因受侮辱导致精神失常的等)、多次实施侮辱行为等等,才构成侮辱罪,此时属于刑事犯罪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罪的立案条件具体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
2、侮辱罪要求达到情节严重,严重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才成立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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