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2001年,撤县设区,撤销襄阳县,设立襄樊市襄阳区。2010年12月,襄樊市更名为襄阳市,襄樊市襄阳区更名为襄阳市襄州区。我市在组织编制《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中,襄州区作为“一心四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区(张湾、肖湾等)已纳入襄阳市中心城区统筹规划,该规划于2013年1月1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同时,为了加强中心城区城乡规划统筹协调,要求伙盘镇、双沟镇、东津镇、峪山镇总体规划由城区政府会同规划主管部门编制,报市政府审批。从而实现中心城区一张蓝图规划、管理、建设。
法律依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市、市辖区的设立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
镇、街道的设立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拟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设立标准时,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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