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几次都没有不允许再婚的说法。无论离了多少次婚,其均有选择再次结婚权利。一方存在多次婚姻情况的,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会显示其存在多次婚姻,而只会显示未婚或者已婚来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因此我国法律充分保护男女双方的结婚自由。根据规定,办理离婚再结婚的内地居民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三类材料才能办理再结婚的登记,具体包括: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再婚的一方还需携带离婚证或者由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或离婚证明书。
所以,如果再婚的一方之前就是协议离婚,那么在办理再婚手续的时候要是没有携带离婚证,就不能办理再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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