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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方是不是债务人呢

2024-03-09 来源:星星旅游

欠款方是债务人,债务人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需要向债权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人,欠款方需要根据约定按时偿还借款,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提起诉讼。

一、作为担保人我们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担保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一般保证就是当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债务。这种情况需要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借款人经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还款,由担保人代为还款。

连带责任保证一旦借款人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还没按时还款,出借人既可要求借款人还钱,也可以要求担保人还钱。担保人代为偿还欠款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二、借条和借条打官司哪个更靠谱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文件。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打官司时,一般来说借条更具有优势。因为没有标注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

而没有标注还款日期的借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的规定,自其主张还款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

三、有借条我给的是现金法院判他还钱吗

借钱属于民事行为,报警也没有用。如果介绍行为属于强迫、威胁那当然是另一回事。有借条的话,如果金额不大,可以向法院提起小额诉讼。如果有合法有效的借条,但是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借款的,可以首先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仍然不偿还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到期欠款。但是需要注意,应该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否则对方可能主张时效抗辩,导致债权无法实现。同时,只有借条并不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还要证明已经实际交付了借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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