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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处理

2020-03-06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分析:

1、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2、聘用外国人原因申请报告(由办事人写);

3、用人单位与被聘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5、本人的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复印件

6、聘任意向书(由办事人写);

7、中文版个人简历(如韩文需翻译,翻译公司盖章)

8、外国人履历证明(即简历,中文,翻译公司盖章)

办事人携带第一步办好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到外国人现居住所在地的外事办,办理通知函。本人携带就业许可证书和通知函到中国驻外使馆办理职业签证(即“Z”签证)。持职业签证入境后15日(或30日)内,凭许可证书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同中国人签定的版本一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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