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
1、发生解除合同的事由的;
2、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3、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例如,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等其他情形。
一、租的房子漏雨漏水我可以要求退房吗
租的房子漏雨漏水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可以要求退房。承租人应当及时联系出租人,要求其维修租赁物、履行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房子漏水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且不能维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当事人是否可以单方解除租房协议
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租房协议,但是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情况,具体是:
1、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是否有权退房屋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是有权退房屋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无法正常居住的如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2、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4、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
5、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的;
6、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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