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应协商分割共同财产,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时需共同偿还债务。如一方负担较多义务,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财产不足清偿,可协议清偿或由法院判决。如有过错方,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若一方侵占共同财产,可少分或不分;发现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如果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协议清偿。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4)如果一方离婚后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5)如果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之一,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6)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对该方进行少分或者不分处理。如果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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