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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农村自建房是否合法?

2022-02-10 来源:星星旅游

农村自建房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房屋不是被执行人生活必需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该房屋。一般情况下,法院会通过拍卖方式获得价款,用于赔偿债权人。申请执行的程序包括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复议和采取强制措施等环节。强制执行的主体包括有强制执行权的国家机关,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税务机关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法律分析

农村自建房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农村自建房屋不是被执行人生活必需的房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该房屋。一般情况下,法院会通过拍卖方式获得价款,用于赔偿债权人。

一、强制执行是怎么执行的?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强制执行的主体:

有强制执行权的国家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税务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拓展延伸

法院强制执行有什么手段?

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主要包括查封、扣押、强制划拨或者是拘留。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结语

农村自建房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房屋不是被执行人生活必需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该房屋。一般情况下,法院会通过拍卖方式获得价款,用于赔偿债权人。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如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措施等。有强制执行权的国家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税务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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