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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财产范围包括哪些?

2020-05-14 来源:星星旅游

债务人的财产范围为,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一、企业破产重整的流程

企业破产重整程序如下:一、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二、法院受理后指定财产管理人;三、通知或公告通知债权人;四、制定和批准债务人的重整计划草案;五、重整程序开始,债务人执行重整计划;六、执行完毕,企业恢复正常运行。债务人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经权利人申请法院宣布企业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个人破产后欠的债务怎么处理

个人破产后欠的债务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当事人处于暂时无力偿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此时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一、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二、申请破产后的影响如下:

1、禁止个别清偿债权人;

2、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管理人,由管理人管理破产的一系列事项;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解除有关债务人财产保全措施,暂停执行程序;

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取得债务人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权。

综上所述,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对于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此时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三、担保人破产诉讼中止吗

作为担保人的当事人若破产之后,涉及其的诉讼是会中止的,并应当进行破产程序进行清算。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17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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