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用社会保障卡: 一、身份凭证: 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的身份凭证;是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医疗费用报销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的身份凭证。 二、信息查询: 社会保障卡作为信息记录载体及电子凭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在触摸屏或其他带有读卡设备的计算机上脱机读取卡内信息记录;联网查询应用系统数据库内的信息;登陆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办理个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事务。 三、进行社保关系异地接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建设,使参保人员逐步实现持社会保障卡即可办理社保关系异地接续,如养老保险参保关系异地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参保关系异地转移接续、以及失业保险参保关系异地转移接续等。 四、缴纳 社会保险费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 灵活就业人员 、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以银行代扣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 社会保险待遇 领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持卡人通过社会保障卡领取社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包括养老金、 失业保险金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各项社会保险一次性待遇领取、医疗费用等的报销返还,以及面向个人的各类就业扶持政策补贴等的领取。 六、医疗费用及时结算: 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在本统筹地区及跨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和购药过程中实现医疗费用的及时结算,实现“一卡通”。社会保障卡在整个过程中是电子凭证媒介,进行信息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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