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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新合伙人入伙与退伙规定

2023-11-14 来源:星星旅游

合伙企业合伙人入伙、退伙规则及效力:入伙需全体合伙人同意,签订入伙协议;退伙需结算财产,退还份额;合伙份额可质押。退伙导致身份解除,财产清算。退伙结算规则包括:按财产状况结算,扣减赔偿责任,退还货币或实物,亏损分担,债务连带责任。退伙不一定解散企业,除非合伙人为2人且1人退伙。退伙前的债务仍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一、合伙企业合伙人入伙、退伙有哪些主要规则

1、合伙企业合伙人入伙需要经过所有合伙人的同意,与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合伙人退伙应当结算企业财产,之后才能退还合伙份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份额可以质押。

2、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退伙的效力

就退伙的效力而言,声明遇伙与法定退伙基本是一致的,具体表现为:

1、退伙人丧失合伙人身份,脱离原合伙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导致合伙财产的清理与结算。退伙时的结算应遵循如下规则;

(1)、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可以待该事务了结后再进行结算。

(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的造成的丧失负有赔偿责任的,可以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领。

(3)、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4)、如果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亦即资不抵债,则退伙人应当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合伙企业法第33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5)、退伙人退伙时,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仍应与其他合伙人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退伙并不必然导致合伙企业的解散。只有在合伙人为2人的情况下,其中1人退伙则导致合伙的解散。当然,即使是在合伙人为2人的情况下.如果另一合伙人间意,也可以由退伙人将其份额转让给第三人,则合伙继续存在。

4、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结语

合伙企业的入伙和退伙规则是合伙经营中的重要方面。入伙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订入伙协议;退伙前需结算财产并退还合伙份额。退伙声明使退伙人失去合伙人身份,并清理合伙财产。退伙时的结算应根据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对退伙人的赔偿责任可扣减应赔偿金额。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方式可由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退伙并不一定导致合伙企业解散,除非合伙人为2人且其中1人退伙。退伙人对退伙前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条 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五条 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依照本章规定和合伙合同享有的权利,但是合伙人享有的利益分配请求权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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