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之内可以自己补办,带上相关材料去质监局补证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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