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民拥有出行的自由,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必须有法律的授权,没有法律授权擅自限制公民的出行自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道路之土地为国家或集体所有,在我国没有任何土地是个人所有的;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管理,必须有法律授权,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违反上述规定,随意为自己增设权力,阻断交通,进而谋取个人私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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