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绑定家人步骤如下:
1、进入当地的社保局网站,输入个人的账号,密码,点击登录;
2、在操作界面,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享”,点击“新增绑定”;
3、输入子女和父母的社保电脑号和证件号,点击“提交保存”。
参保人员与其近亲属在同一统筹区参保的:参保人员可向所在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为其近亲属绑定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与其近亲属不在同一统筹区参保的(所在统筹区暂不具备绑定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持相关费用和身份凭证向所在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核销业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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