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期间门锁坏了谁承担
1、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如果确实是自然损坏,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
3、对于房屋附属物的维护由业主这一约定,可以解释为仅维护不修缮,若对方主张包括修缮,可以主张该部分为格式条款,且签定合同是对方未对这一条进行解释。
4、如果出租人始终不同意,建议向法院起诉,不过需要注意的时,对于电视机自然损坏这一情形,需要由你举证证明,否则法院是不会认可的。
【法律条文】: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九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二、租房期间电器坏了哪位来修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到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义务,则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没有约定,则按法律规定来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因此,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有约定就按约定来处理,没有约定,则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但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的,致使租赁物损耗的,不承担责任。
三、租房期间电器坏了,该谁修
1、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如果确实是自然损坏,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
3、对于房屋附属物的维护由业主这一约定,可以解释为仅维护不修缮,若对方主张包括修缮,可以主张该部分为格式条款,且签定合同是对方未对这一条进行解释。
4、如果出租人始终不同意,建议向法院起诉,不过需要注意的时,对于电视机自然损坏这一情形,需要由你举证证明,否则法院是不会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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