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通常情况下会核实以下情况:
1、法官需要核实双方身份基本信息情况。
2、法官需要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提出答辩。
3、要求双方就案件的事实进行补充陈述。
4、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原告提出相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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