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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社保增减员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2024-02-06 来源:星星旅游

以个体工商户为例,个体工商户(开户后办理增员)办理对象: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需提交的材料: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2、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加盖公章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办理流程:相关事项:1、缴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参加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保险,市人社局每年6月30日前公布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缴费办法。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市农商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通过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社保卡(市民卡)的银行帐户按月扣缴社会保险费。在每月25日之前确保账户有充足的余额,才可以当月成功扣缴社会险费。当月26日至月底期间会进行扣款,当月扣当月的费用。当月未扣到社保费用的,会统一收到欠费短信提醒,次月进行补扣。如个体户经营者还未办理市民卡,可以先开户增员,在柜面现金缴纳保险费。3、网上申报。雇工超过3人的个体工商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可以至人社局社保大厅的商务中心申请开通网上申报。4、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的,持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结时限:每月1号至25号工作日办理开户及增员,即时办理。办理部门:各镇劳动保障所、市社保服务大厅结算柜台。

而且,没缴纳社保费用,即为停保状态,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果个人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争议的,可循仲裁途径解决。如属于本市户籍,可向该单位所在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属于非本市户籍,单位为市属单位,可向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单位为区属单位,可向该单位所在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用人单位为省属单位可向省劳动保障厅反映。

以上就是上述问题的回答,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社保减员需由单位办理。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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