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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毒品罪从犯的定义的具体解释

2021-03-17 来源:星星旅游

法律分析:毒品犯罪中,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差异很大,因此正确区分主犯和从犯很重要。从犯是指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不太重要,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没有涉及犯罪的整个过程的地位不重要,没有参与策划等,其在整个犯罪的过程中的作用不大,只是起到辅助作用。

而对于主犯在毒品运输罪中,主犯一般会认为要么是毒品的提供者、整个毒品运输的发起者、组织者等,主犯起的作用是贯穿整个犯罪活动中,明显的从犯是没有权利涉及到犯罪核心的,一般都是受主犯雇佣或者指使而实施毒品运输的。

一般对于毒品运输罪的主从犯量刑,会根据运输毒品的数量,对于整个犯罪过程中的主犯,一般是按照该犯罪过程中运输毒品的总数量来量刑,而对于从犯来说,在量刑时一般是根据该从犯在犯罪过程中参与运输的毒品数量,因此,对于从犯一般是从轻量刑。

对于运输毒品罪中的量刑数量一般以两百克作为一个间隔点,运输毒品不满200克的认为s是少量毒品,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其基础上还要判处交罚金。对于200克以上的则认定为较大数量,一般会处以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在这基础上还是交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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