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领由建设单位向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条件包括取得用地批准、规划许可证、拆迁进度符合要求、确定施工企业、具备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措施、落实建设资金等,申请流程包括提交申请表和证明文件,发证机关在15天内颁发许可证或要求补正,不符合条件则通知建设单位。
法律分析
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谁向谁申领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
《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如下: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三、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流程
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如下流程进行: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结语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是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的。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包括已经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取得规划许可证、拆迁进度符合要求、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具备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措施、落实建设资金以及满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流程包括建设单位领取申请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发证机关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批,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失效的情况,发证机关会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会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发证机关会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二章 建 筑 许 可 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三章 公路建设 第二十三条 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负责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二章 建 筑 许 可 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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