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需经过股东过半数同意,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若其他股东30日内未答复则视为同意。半数以上不同意的股东需购买转让股权,否则视为同意。经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比例由协商确定或按出资比例行使。公司章程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法律分析
股份可以转卖给别人。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的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拓展延伸
股份转让的限制和条件是什么?
股份转让的限制和条件是指在股份转让过程中需要遵守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转让可能受到一些限制,如股东协议、公司章程、法律规定等。这些限制可能涉及转让的对象、转让的方式、转让的时间等方面。具体限制和条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需提前通知其他股东、可能存在优先购买权或限制转让给第三方等。股份转让的限制和条件的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和确定。建议在进行股份转让前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合规性和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结语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的股权。转让股权时,需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若其他股东在三十日内未答复,则视为同意转让。若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具体限制和条件应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建议在股份转让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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